(源自:第三届环沪港国际自行车大赛秩序册)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上海市政府于2004年5月签订了《沪港体育交流合作协议》。在这个协议下,《环沪港国际自行车大赛》应运而生,由沪港两地政府名誉主办,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中国香港单车联会及上海体育局联合主办,同时亦成为国际自行车联盟(UCI)及国家体育总局认可的大型国际自行车比赛。
《环沪港国际自行车大赛》一向致力发展成为亚洲区内,与法国环法单车规模相等的单车坛盛事。首届赛事于2006年5月进行,发展至今已踏入第三届。比赛规模由来的两地四站,扩展至今年的五地七站,第二届赛事更成功获得香港政府体育委员会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列为“M”品牌活动,肩负向海外展现「一国两制,成功落实」及协助提升香港为「亚洲体育盛事之都」的重任。
本届大赛马吸引了十六支来自欧、美、非、澳及亚洲之职业及国家队伍、近100名单手参加。比赛日期为2008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七天共七站赛事,分别假香江西省赣州市、丰城市和奉新县、浙江省富阳市、江苏省太仓市及上海市举行。




比赛车队(顺序行驶)
1、引导组摩托;——2、记者;——3、贵宾车;——4、公共维修轿1;——5、总指挥;——6、公共维修3;——7、摩托车裁判4;——8、副裁判长2;——9、交通指挥;——10、信息摩托车裁判6;——11、运动员;——12、裁判长及竞赛广播;——13、信息摩托车裁判7;——14、医生轿车;——15、队车(1—10号);——16、副裁判长3;——17、队车(11—20号);——18、摩托车裁判5;——19、贵宾2;——20、公共维修2;——21、救护车;——22、指挥;——23、引导组摩托;——24、收容车;——25、警车。